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唐山东方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1516452.5元或查封同等价值财产,冻结存款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8-07 |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