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永乐(福建)房地产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纠纷 |
| 法院 | 福安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闽0981民初836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永乐(福建)房地产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林昆。 原告***与被告永乐(福建)房地产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8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李锦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刘映霞 |
| 裁判日期 | 2019-11-22 |
| 发布日期 | 2019-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