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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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金建建设有限公司 洛阳乾坤置业有限公司 洛阳凯顺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河南金建建设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河南金建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洛阳凯顺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1534874元及利息(利息以1534874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从2014年9月2日计算至本判决书确定的履行之日止); 二、被告河南金建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洛阳凯顺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20万元保证金及利息(利息以20万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从2014年6月1日计算至本判决书确定的履行之日止); 三、被告河南金建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洛阳凯顺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宜阳儿童世界保证金2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20万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从2014年1月26日计算至本判决书确定的履行之日止); 四、驳回原告洛阳凯顺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照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27397元,减半收取13698.5元,由被告河南金建建设有效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3-20 |
发布日期 | 2020-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