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成都载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川0193民初6570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卓勇,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成都载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一蕾,职务不详。

原告***诉被告成都载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也未提出诉讼费减、缓、免申请。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二日

书记员梅梅

裁判日期 2020-06-12
发布日期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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