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鼎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台州市中远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台州市中远金属贸易有限公司、鼎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21430元,减半收取10715元,由上诉人台州市中远金属贸易有限公司负担5674元,由上诉人鼎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5041元。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0-06-04
发布日期 20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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