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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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驳回原告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路支行对四川广通金融仓储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新动力商贸有限公司、***的起诉; 二、驳回反诉原告四川广通金融仓储股份有限公司对反诉被告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路支行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20 |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