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行政管理纠纷行政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厦门市居泰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沙坡渔港文化创意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公安行政管理纠纷 |
| 法院 |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厦门市居泰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原告厦门市居泰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09-30 |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