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濮阳市双发瑞尔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聊城瑞尔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濮阳市三合管业有限公司
河南双发石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聊城市晓强商贸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濮阳市三合管业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00元,由原告濮阳市三合管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1份,副本10份,并按规定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未在法定上诉期间内递交上诉状的,视为未提起上诉。虽递交上诉状,但未在指定的期限内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19-10-16
发布日期 20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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