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唐山市人达新天地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唐山市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滦州支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中止(2019)冀02执22994号案件对唐山市路南区新天地商业广场B区2号商业房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裁判日期 | 2020-06-15 |
| 发布日期 | 2020-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