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铁岭市分公司铁岭经济开发区营销服务部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辽0112民初6732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铁岭市分公司铁岭经济开发区营销服务部,住***。 法定代表人:王海蛟,其他不详。 原告***与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铁岭市分公司铁岭经济开发区营销服务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2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张飙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宋起民 |
| 裁判日期 | 2020-06-28 |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