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菁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依法将被申请人名下座落于涞水县【产权证号:涞国用(2012)第60号】、座落于涞水县【产权证号:涞国用(2013)第52号】、座落于涞水县污水处理厂西侧【产权证号:保涞水国用(2015)第00065号】、座落于涞水县污水处理厂西侧【产权证号:保涞水国用(2015)第00066号】、座落于涞水县污水处理厂西侧【产权证号:保涞水国用(2015)第00067号】土地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二年,查封期间不得买卖、过户、抵押、毁损等。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4-28 |
| 发布日期 | 2020-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