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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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万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宏博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山东万方板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山东万方板业有限公司、山东万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11165.25元或查封、冻结其相应金额的房屋、土地、股权等其他财产及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6-05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