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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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上海泛华天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黄石安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湖北三江航天商业经营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2019)鄂0704民初2602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维持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2019)鄂0704民初2602号民事判决第一、三、四项; 三、湖北三江航天商业经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经济损失127671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6876元,由***承担4156元,湖北三江航天商业经营有限公司承担2720元,反诉案件受理费91元,由湖北三江航天商业经营有限公司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886元,由***承担550元,湖北三江航天商业经营有限公司承担233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6-08 |
| 发布日期 | 2020-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