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杭州杰龙布艺有限公司
杭州新龙泡沫包装有限公司
浙江余杭德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杭州杰龙布艺有限公司代偿款1007658.69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杭州杰龙布艺有限公司利息损失3962元及自2019年12月4日起至款项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损失(以未付代偿款金额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

三、被告***、***分别对上述第一项债务就被告***不能清偿部分的五分之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杭州杰龙布艺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6952元(减半收取),由被告***、***、***负担。

原告杭州杰龙布艺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5-21
发布日期 20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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