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南京大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南京大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费18142.57元、公摊水电费1507.66元,合计19650.23元;

二、驳回原告南京大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66元,减半收取333元,由原告负担187元,由被告负担14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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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日期 2020-06-22
发布日期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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