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苏0213民初8970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

申请执行期间自撤销执行之日起重新计算,申请执行人重新申请执行的应在申请执行期间内。

执行过程中,本案查封、冻结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查封冻结期限届满后,如需继续查封的,申请执行人应在查封期限届满之日前十日内向本院书面申请查封,逾期视为放弃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06-09
发布日期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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