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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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郑州市中森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豫0182执1299号 申请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郑州市中森置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魏玉川,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执行郑州市中森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豫0182民初770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于2020年5月21日向我院递交了书面执行申请书。要求被执行人郑州市中森置业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1000元。 本案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已按生效的法律文书履行义务,双方之间无其他纠纷,并承担执行费50元,本案已结案。故(2019)豫0182民初770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五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