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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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商丘市弘远置业有限公司商丘分公司 商丘市弘远置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金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豫14行初192号行政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豫14行初192号行政判决第二项; 三、责令商丘市弘远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向王东成退还维修资金12960元; 四、驳回王东成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政府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5-18 |
| 发布日期 | 2020-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