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里铺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安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2318元,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6 |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