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驻马店凯厦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查封、扣押被申请人驻马店凯厦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共计10000000元或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二、查封担保人李俊豪名下位于驻马店市雪松路西段北侧房屋一处(房产证号:驻房权证字第××号,建筑面积3128.72平方米)。

对存款的冻结期限为一年,对动产的查封期限为二年,对不动产的查封期限为三年,均自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计算。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接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1-07
发布日期 2020-07-0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