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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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鞍山山丰投资有限公司 辽宁鑫普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包头长荣电池制造有限公司 包头市鑫普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鞍山鑫普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97,615.00元,由鞍山山丰投资有限公司负担13,235.00元,由鞍山鑫普电池材料有限公司负担84,380.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5-18 |
| 发布日期 | 2020-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