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融创西南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高进石材有限公司 重庆立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2019)渝0112民初10739号民事判决; 二、重庆立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重庆高进石材有限公司工程款344558.95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资金占用损失是以344558.95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2019年5月6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三、驳回重庆高进石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3469元,由重庆立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7492元,由重庆立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2-10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