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省法律咨询协会
合肥谢恒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合肥谢恒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原告***建设工程劳务工程款6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确定,自2019年1月22日其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书确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268元,由被告合肥谢恒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300元,原告负担96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4-03
发布日期 20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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