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河南省法律咨询协会 合肥谢恒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合肥谢恒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原告***建设工程劳务工程款6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确定,自2019年1月22日其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书确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268元,由被告合肥谢恒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300元,原告负担96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4-03 |
发布日期 | 2020-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