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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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权责任纠纷 |
| 法院 |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9)吉0104民初427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负担;***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511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兴城支行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787元,均由咸贵玉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4-10 |
| 发布日期 | 2020-0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