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重庆商社化工有限公司 际华三五三九制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法院 |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予申请人际华三五三九制鞋有限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 案件申请费5000元,已由申请人际华三五三九制鞋有限公司缴纳。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10-09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