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盐城中南世纪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江苏中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盐城中南世纪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一次性赔偿原告***、***因盐城市城南新区房屋渗水造成的各项损失人民币4000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二、驳回原告***、***其他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33元,由被告盐城中南世纪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负担50元,原告***、***负担28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16 |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