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重庆卓诚唯拓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渝0103民初30813号 原告:重庆卓诚唯拓科技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卢莉莉,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盼,北京德和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重庆卓诚唯拓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13日立案。原告重庆卓诚唯拓科技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重庆卓诚唯拓科技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审判员陈卓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法官助理彭小强 书记员黄萍 |
| 裁判日期 | 2019-12-03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