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龙头家纺有限公司
上海家得利超市有限公司
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沪01民终4689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家得利超市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刘国正,董事长兼总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龙头家纺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许斌,总经理。

原审被告: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何家福,董事长兼总经理。

上诉人上海家得利超市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上海龙头家纺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2019)沪0104民初2614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案按上诉人上海家得利超市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员盛萍

二零二零年六月三日

书记员陈玉

裁判日期 2020-06-03
发布日期 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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