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现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焦作市澳华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2019)豫0811民初1317号民事判决; 二、河南现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支付207000元及利息(自2016年4月9日起计算至河南现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清偿完毕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 三、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5298元,由***负担893元,由河南现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4405元,鉴定费6505元,由河南现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4405元,由河南现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6-18 |
| 发布日期 | 2020-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