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欢颜机器人有限公司 上海中振有色金属铸造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沪01民辖终459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安徽欢颜机器人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周卫中。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中振有色金属铸造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朱月中,执行董事。 上诉人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2020)沪0116民初3941号之一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员盛萍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三日 书记员林通 |
| 裁判日期 | 2020-05-13 |
| 发布日期 | 2020-0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