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鸿展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曲靖中心支公司
曲靖市麒麟区佳合建筑物资租赁站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对被申请人河南鸿展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进行查询,并对保全限额范围内1000元以上银行存款采取相应的冻结措施,冻结限额为1928286.08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裁判日期 2020-6-10
发布日期 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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