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邯郸市新颐通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孝义市华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团成管业有限公司
类型 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成安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河北团成管业有限公司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逃税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二、被告人陈某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陈某某犯逃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陈某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月19日起至2025年1月18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三、责令被告河北团成管业有限公司支付拖欠工资323926.5元、补缴应交税款239898.48元,被告人陈某某退赔违法所得75884.9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裁判日期 2020-3-4
发布日期 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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