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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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氏县支行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卢氏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在浦发银行760200013892788账户。 二、冻结***在中国工商银行***78082、***66329、6282880078001576账户。 三、冻结***在中国农业银行6228482079193247576账户。 四、冻结***在中国建设银行6236682540009461652_156_1账户。 五、冻结***在中国银行263769719821CNY0账户。 六、冻结***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621***51账户。 七、冻结***在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2088632823244592账户。 八、冻结***在中原银行6236600608508222账户。 九、冻结***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6210985050003819318、6217975050002514370账户。 十、冻结***在中国建设银行6210812540003712207_156_1、6210812540002548891_156_1、6***5626_156_1账户。 十一、冻结***在中国工商银行6222316001331528、***39账户。 十二、冻结***在兴业银行6250842232008101账户。 以上冻结期限均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4-3 |
发布日期 | 2020-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