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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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东警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几棵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广告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广东警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186元(原告已缴纳),因原告减少诉讼请求,法院退回1136元。又因原告撤诉,诉讼费50元,本院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广东警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负担。 |
裁判日期 | 2019-12-17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