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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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上诉人深圳市东方佳源实业有限公司撤回上诉。 二审受理费减半收取为5968.5元,由深圳市东方佳源实业有限公司负担。深圳市东方佳源实业有限公司已向本院预交二审受理费11937元,本院予以退回5968.5元给深圳市东方佳源实业有限公司。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17-11-17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