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孟州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孟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予强制执行孟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的孟自然资罚字【2019】11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 孟自然资罚字【2019】116号处罚决定书中第一项、第三项由孟州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孟自然资罚字【2019】116号处罚决定书中第四项依法由孟州市人民法院执行。 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 裁判日期 | 2020-6-8 |
| 发布日期 | 2020-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