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洛阳中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豫03民终4454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洛阳中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杨杰,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耿虎、马媛媛,河南九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上诉人洛阳中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2020)豫0305民初23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案按上诉人洛阳中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原审判决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0-6-15
发布日期 20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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