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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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濮阳市雲霄电器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豫0902民初4583号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濮阳市雲霄电器有限公司,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00MA3XB5Y37X。 法定代表人:范德伟。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原告***诉被告濮阳市雲霄电器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5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也未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6-5 |
发布日期 | 2020-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