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争议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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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山东乐百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人事争议 |
法院 |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1002执2060号 申请执行人郝鹏飞,男,汉族,住***。 被执行人山东乐百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住***。 申请执行人郝鹏飞与被执行人山东乐百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生效的威环劳人仲案字(2020)第005号仲裁裁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给付申请执行人工资**元。本院于2020年6月15日立案执行。 本案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山东乐百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银行存款**元(含执行费**元),本院已将执行款**元转付申请执行人郝鹏飞,本案现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威环劳人仲案字(2020)第005号仲裁裁决书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