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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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被申请人***名下账户(1.农业银行,银行卡号:62×××45,2.农业银行,银行卡号:62×××77,3.工商银行,银行卡号:16×××97,4.工商银行,银行卡号,1***0728,5.工商银行,银行卡号:62×××90,6.邮政储蓄银行,银行卡号:62×××57,7.农村信用社联合社:622319082835013901010,8.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账号:085e9858e0b59b1dbee0de5fc@wx.tenpay.com)的保全措施; 二、解除对被申请人济宁星范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名下账户(兴业银行,银行卡号:37×××70)的保全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6-1 |
发布日期 | 2020-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