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文书内容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案 号

(2020)苏1323执940号

案 由

借款合同纠纷

受送达人

严正龙、韦国成、倪建国

执行当事人情况

申请执行人:严正龙,男,****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汉族,住***。

被执行人:韦国成,男,****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汉族,住***。

被执行人:倪建国,男,****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汉族,住***。

案件执行情况及通知内容

本案立案执行后,立案标的为50000.00元。经本院受理,现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全部义务,执行费650元由被执行人韦国成缴纳,申请执行人书面向本院申请结案。

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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