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文书内容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案 号

(2020)苏1323执256号

案 由

民间借贷纠纷

受送达人

庄生林、徐向东、韩军

执行当事人情况

申请执行人:庄生林,男,****年*月**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XXXXXX,汉族,住***。

被执行人:徐向东,男,****年*月**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xxxxxxx,汉族,住***。

被执行人:韩军,男,****年*月**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XXXXXXXXXX,汉族,住***。

案件执行情况及通知内容

申请执行人庄生林与徐向东、韩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受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执行措施),现被执行人韩军已履行108733.33元,申请人同意放弃余款。

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八日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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