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南通好当家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南通好当家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签订的《挂靠合同》终止; 二、确认苏F×××××车辆归被告***所有;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南通好当家贸易有限公司将苏F×××××车辆变更登记至被告***名下。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50元(该院银行账户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市濠南路支行,账号:46×××65)。 |
| 裁判日期 | 2020-6-30 |
| 发布日期 | 2020-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