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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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江苏东台稠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沈灶支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债券、股票、股权、基金份额等人民币152200元;或扣留、提取其在有关单位的同等数额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二、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债券、股票、股权、基金份额等人民币3341元;或扣留、提取其在有关单位的同等数额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5-20 |
发布日期 | 2020-0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