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福建省将乐县万河通贸易有限公司 将乐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宏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将乐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宏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存款380000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同等价值的财产(财产线索:将乐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有未结算的工程款)的保全。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4-21 |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