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福建省将乐县万河通贸易有限公司
将乐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宏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将乐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申请人宏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存款380000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同等价值的财产(财产线索:将乐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有未结算的工程款)的保全。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4-21
发布日期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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