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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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武市支行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银行卡纠纷 |
法院 | 邵武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武支行借款本金14993.01元,并应支付从2019年4月13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违约金。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9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6-16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