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 河北福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西支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晋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西支公司给付原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代偿款55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29 | 
| 发布日期 | 2020-07-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