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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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分公司第一营销服务部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法院 |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冀0606民初2200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分公司第一营销服务部,住***。 负责人:杨胜良,该公司经理。 原告***与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分公司第一营销服务部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1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齐红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一日 书记员王彦维 |
裁判日期 | 2020-06-11 |
发布日期 | 2020-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