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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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安县支行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怀安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安县支行本金、利息、手续费共计58,918元。 案件受理费1,273元,保全费620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6-09 |
发布日期 | 2020-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