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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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宜昌廷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宜昌廷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存款304400.00元;或查封、冻结、扣留、提取二被执行人价值相当的财产或收入。 二、冻结、划拨、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宜昌廷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据实计算)。 三、采取上述措施后仍不足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则依法查封、冻结、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宜昌廷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4-08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